项目 1510(拉力 55 吨的近海拖船)

主要尺寸
  • 船体最大长度,米 36,30
  • 船只总长度,米 37,10
  • 船体最大宽度,米 12,10
  • 船只总宽,米 12,90
  • 舯部距基线的边高,米 5,80
  • 从主平面测量的船舶吃水,米 3,60
  • 总体草案,米 5,20
船只的主要特点
船舶类型和一般说明

该船的建筑和结构类型–钢质、单壳、焊接、双螺杆(2 个全回转螺旋桨舵柱)、柴油动力、单甲板、有多余的水上侧舷、机舱位于船尾、有圆视角驾驶室。拖曳装置、船尾绞盘、船尾拖曳缆绳、船尾和舷内吊杆可在公海上拖曳船只和浮动结构。船首双滚筒绞盘和船首双轭拍杆可在路边和港口护航(滚动),也可为船只护航。船上还配备了用于扑灭其他船只和港口设施火灾的系统以及救援设备。

船只的用途
  • 在海港为船只提供服务;
  • 在海上和沿海地区拖曳非自航船舶和浮动结构物;
  • 在港口和开放道路上向遇险船只提供援助;
  • 扑灭可从海上进入的船舶、漂浮物和岸上物体上的火灾;
  • 在结冰条件下航行(冰加固类别标志 LP4)。
区域和运行条件

限制 I 航区–在浪高为 3%-8.5 米的涌浪海域航行,与避风港的距离不超过 200 英里,避风港之间的允许距离不超过 400 英里。夏秋航行期,在每年厚度不超过 0.8 米的薄冰中航行。冬春航季,在厚度不超过 0.6 米的一年生薄冰中航行。穿越冰围堰的方法 – 连续航行。

规则和监管文件

该船符合《区域联盟规则》和国际公约的要求。卫生条例和安全要求。

船舶级别
建筑信息

建造中的 RU 级船舶设计获得批准

设计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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